本公司董事会及公众董事保证本宣告内容不保存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叙述惟恐健旺遗漏,并对其内容的切当性、准确性和完全性接受个人及连带仔肩。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张德华于2022年10月21日与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控股”)缔结了《张德华与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看待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让与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山东华鹏77,853,056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4.33%)让渡予海科控股,让与价款计算55,197.82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2日显露的《对付控股股东及实践范围人拟产生搬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布编号:临2022-049)
公司于限日得知海科控股收到了国家墟市看管解决总局出具的《谋划者聚集反把持检察不执行进一步查看计划书》(反执二查察决议[2022]811号),确实内容如下:
“笔据《中华国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则定,经初步检察,现计划,对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收购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践诺进一步查察。全班人公司从本日起能够实行调集。
公司将笔据权柄挪动的转机状况及时践诺信息显露仔肩,敬请宏壮投资者抗御投资告急。